6月4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改革要求,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优化流程,缩短时限。省职改办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我省职称证书办理流程的通知》,优化了职称证书遗失补办流程。
原补办程序,本人须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6个月后,由各地、各部门职改办的工作人员集中报省职改办审核后才能办理。现《通知》明确,本人持遗失声明原件、《专业技术人员补发登记表》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省人社厅行政和信访中心即时办理、即时拿证。首次职称证书的办理还是按照“单位集中领取、统一办理”规定,不用专业技术人员跑路办理领取。
《通知》还调整了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经办单位,明确考试取得的会计、卫生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和补证工作,统一由省会计、卫生考办承办,省人事考试院不再承办会计、卫生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证和补证事宜。
《通知》还要求,各地职改部门要严格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改革精神,梳理和优化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人社部门要与当地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衔接,确保证书发放工作准确、快捷、便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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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办高级职称证书,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事项名称
补办高级职称证书
二、设定依据
《关于启用新版湖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0〕18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80号。
三、申请条件
补发证书需要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由市州、直管市、林区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集中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证书补发手续。
四、办理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2、证书遗失公开申明(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2寸登记照1张。
五、办理地点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六、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七、联系电话
027-86656770
027-87325220
八、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证。
九、注意事项
1、遗失补办的总体要求是“谁发证,谁补办”。省人社厅负责受理通过评审取得的高级职称证的补办,其他通过评审取得中初级职称证的补办,按职称管理权限,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补办;
2、本人在市州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申明(原件),须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任职资格名称、评审通过时间、证书编号、遗失时间等信息,信息注明不详者不予补办;
3、遗失申明刊登6个月后,由各地、各部门职改办工作人员集中报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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