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非工作时间在单位被砸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案情:

李某应聘到一家生产家具的企业,从事资料员的工作。公司的考勤制度规定的上班时间是早上8∶30—12∶00,下午14∶00—18∶00,中午12∶00—14∶00休息。一天,李某中午12∶30在木工车间看手机,同事的小孩玩耍时不慎将木门推倒,砸伤了李某。后李某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不属于工伤。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

李某认为,自己是在单位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出,首先,李某受伤的时间是在中午休息时间,其受伤的地点是在木工车间,不是在李某工作的资料室,受伤的原因是同事的小孩玩耍时,不慎将木门推倒,也不是工作原因,其均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其次,李某不是在工作时间前,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而受到的事故伤害,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案例:非工作时间在单位被砸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综上,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非工伤认定符合法律规定,法院维持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认定结论。

武汉市社保公积金政策咨询、申报、缴纳、转移、账户管理等一系列代理服务,电话:15327111986

weinxin
whhkdb
我的微信
我们为您提供完善的社保类服务,让您在武汉有家的归宿!欢迎添加武汉安心保微信号,咨询办理。
 
武汉人事代理
  • 本文由 武汉人事代理 发表于 2018年6月6日12:01:49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www.angzei.com/2849.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