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武汉经济开发区择校生“小升初”须回原籍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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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沌口经济开发区教育局的义务阶段招生公告一出来,学生家长炸开了锅:

1、今年起,沌口幼升小择校生小升初时必须回原籍对口!

2、2016年开发区内尚未交付使用楼盘的业主子女,到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入学。

其中关于择校生,2015年的官方文件是这样写的:

【教育】武汉经济开发区择校生“小升初”须回原籍对口-图片1

什么是分配生:

所谓“分配生”,即:部分省级示范高中在九年级四月份,让区内初中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分配生考试,考核难度与中考相当。通过考核的学生即确定为该高中的分配生,可以在第一志愿报考该示范高中时,以指令线降30分优录。

简单地说就是优质高中将部分招生名额(50%)分配到同区初中学校,让同区薄弱初中的优秀学生,也有机会升入重点高中。 初三学生经所在初中推荐,通过了高中学校组织的考试2:1录取、 (例如华一初有华一寄的5个分配生名额,则初中派10人参考,录取前5) 即可获得分配生资格。

然后,2016年的官方文件里明显多了一条:

【教育】武汉经济开发区择校生“小升初”须回原籍对口-图片2

这意味着!从今年起,在沌口的孩子如果通过找关系的方式择校的上小学的话,那么他初中毕业后,不能上他所择小学对口的初中了,只能回原对口小学所在片区的初中入学!!

这......想择校的家长们要哭了....择好的小学不就是想让孩子上个好初中么...现在一下子都变了!!

详细政策全文:

2016年沌口片小学新生报名入口及政策问答

二、2016年我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原则是什么?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充分体现政府行为,强化政府责任,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坚持“政府统筹,实行属地管理;相对就近,免试对口入学;人户合一,确保教育公平”的原则,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

空户、搭户及集体户口等“人户分离”的不能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三、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服务范围是什么?

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是根据辖区内足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详见《2016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6月15-18日区教育局公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学校按服务范围对口接收学生入学。

四、小学新生入学

(一)2016年我区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入学登记途径及工作流程如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中“各重点大城市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较高,入学报名工作要在网上进行,要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我区2016年秋季小学起始年级入学登记工作继续在网上进行。

5月17日—6月14日,适龄儿童的家长登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wedzjy.net)进行网上登记。家长可直接上网操作,也可授权孩子就读幼儿园或居住地附近小学进行网上登记。为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请家长务必正确填写孩子真实准确信息。

6月18日以后,家长可登陆登记系统中的“家长中心”,查看孩子入学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家长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携带孩子相关入学凭证到对口学校接受审核并办理入学手续。

(二)户籍在我区且在我区有多套房产的居民子女如何入学?

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对口服务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多套房产以2016年小学起始年级网上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房产为准,其它房产不能作为对口入学依据。

(三)户籍不在我区但有我区房产的居民子女如何入学?

在学校有富余学位的前提下,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划片对口、就近入学”原则依据房产持有年限长短顺序入学,如果对口学校学位供给不足,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四)户籍和房产不在我区的武汉市户籍居民子女(含周边城区居民子女)如何入学?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的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规定和武汉市教育局“‘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规定,此类居民子女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除外,但需提供拆迁证明、房产证和租房协议,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核实后统筹安排其入学。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符合条件(学生户籍不在我市且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的小学新生随迁子女,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5日前,登录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wedzjy.net)进行网上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居住证所在片区统筹安排到指定对口学校入学。

(六)因疾病、伤残需缓学或丧能需免于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因疾病、伤残需缓学或因丧能需免于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户籍所在地街办事处和区教育局批准后,发给缓学或免学证书。

五、初中新生入学

(一)区内小学毕业生如何入学?

1.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初中学校按《2016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对口接收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区内小学毕业生持《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于7月5—6日到指定初中办理入学手续。

2.因家庭迁居在原对口学校就读有困难的区内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或监护人持公安部门户口迁移证明、房产证明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于5月30日-6月3日办理相关手续,区教育局核实居住信息后安排到新对口学校入学。

(二)区外小学毕业生如何入学?

1.学生户籍或其监护人房产在我区的市内小学毕业生,如申请就读我区初中的,需于5月23—27日内办理跨区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学生户籍或其监护人房产在我区的市外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学生户籍不在我市且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明)的随迁小升初子女,由家长或监护人于6月15日前,持户口本、房产证或居住证和务工证明,以及学生学籍证明(国网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页)到区教育局登记备案,由区教育局按照学生户籍、监护人房产或居住证所在片区统筹安排入学。

3.区外小学毕业生到我区初中升学学生的《通知书》由区教育局统一发放,学生持《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六、其他

(一)区内企业员工子女如何入学?

1.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认真解决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需求。

2.开发区户籍的企业员工子女按“划片对口、就近入学”原则入学。

3.户籍不在我区但有我区房产的企业员工子女小学入学办法参照小学新生入学第三条。非武汉市户籍(且我区内无房产)的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办法参照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武汉市其它城区户籍(且我区内无房产)的企业员工子女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二)区内尚未交付使用楼盘的业主子女如何入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武教发〔2005〕14号)中“对具有本市常居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其入学坚持‘人户合一’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必须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籍相统一,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精神,2016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公示之前未交付使用的楼盘业主子女到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入学。

(三)今年未满6周岁儿童能否统筹安排入学?

不能。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6〕16号)中“各区教育局要按照<义务教育法>中‘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统计时限)”的精神,今年秋季我区小学起始年级只接受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入学。

(四)什么是择校生?择校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升学会有哪些影响?

择校生认定,以《通知书》为准,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即为择校生,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研究认定,择校行为一经发生即记入学生档案。

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学生只要在义务教育阶段有择校行为的,初中毕业升学时不得享受辖区内示范高中“分配生”资格(小学阶段有择校行为的,除初中毕业升学时不得享受辖区内示范高中“分配生”资格外,小学升初中时必须回原对口小学所在片区初中入学)。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对口学校报到,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到区内民办学校和市教育局指定面向全市招生民办学校就读学生不是择校生。

(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能否借读?

不能,根据《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程(试行)》(武教规〔2015〕1号)第二十三条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不留级、不借读制度”的精神,我区义务教育学校不接受学生借读。

(六)行政区划交叉地带适龄儿童少如何入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武教发〔2005〕14号)中“行政区划交叉地带的入学问题,原则上按属地管理的办法处理。各区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解决好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的精神,此类居民子女按属地管理的办法由所在区教育局统筹解决。

(七)我区沌口片区指定哪些义务教育学校对口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洪山小学、沌口小学、薛峰小学、奥林小学东校区、黄陵小学、军山小学。

初中:开发区第二初级中学、开发区四中、黄陵中学、

军山中学、开发区一初中官士墩校区

七、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5月17日—6月14日,小学起始年级网上登记;5月23—27日,办理小学毕业生跨区入学登记手续;5月30日—6月3日,办理区内小学毕业生跨片入学登记手续;6月19日,小学办理户籍和房产都在服务范围内新生入学手续;6月25日,小学办理只有房产证的新生入学手续;6月30日开始,小学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手续;7月3日前,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7月5—6日,小学、初中新生报到;7月7—9日,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报名;7月20日以前民办初中完成录取工作,7月25日前,民办小学完成录取工作。

各义务教育学校接受新生入学管理政策咨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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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5月17日—6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02784898767(沌口片区小学新生入学

02784211639(沌口片区初中新生入学)

汉阳区消息: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墨水湖小学成立及多所学校调整变更!

因汉阳创新型城区建设与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布点建设和布局调整规划,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区编制委员会批复,现就我区六所学校、幼儿园的成立、调整及更名情况公告如下:

一、同意成立“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小学”。办学规模为30个教学班,地址位于汉阳区江城大道288号。与华中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并挂牌“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墨水湖小学”。机构性质为公办学校。

二、同意整合“武汉市汉阳区七里小学”与“武汉市汉阳区铁桥小学”,实行区七里小学“一校两址办学”,不再保留区铁桥小学。办学规模48个教学班。地址位于汉阳区七里一村118号(原七里小学),另一地址位于汉阳大道650号(原铁桥小学)。

三、同意将“武汉市汉阳区向阳小学”、“武汉市翠微路中学”、“汉阳区二桥第二幼儿园”等三所学校、幼儿园更名。其中“武汉市汉阳区向阳小学”更名为“武汉市汉阳区钟家村小学新区分校”,“武汉市翠微路中学”更名为“武汉市翠微中学”,“武汉市汉阳区二桥第二幼儿园”更名为“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幼儿园”,其隶属关系、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均不变。

请汉阳区墨水湖小学、七里小学6月10日前持相关文件资料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设立登记手续,请武汉市翠微中学等三所学校、幼儿园6月3日前持相关文件资料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武汉市社保公积金政策咨询、申报、缴纳、转移、账户管理等一系列代理服务,电话:1532711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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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武汉人事代理 发表于 2016年5月20日17: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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