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武汉市公安局推出户口新政以来,截至目前,共办理大学生落户2.6 万余件。此次市公安局研发的“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和“武汉公安云端窗口”网上办事平台, 实现大学毕业生落户网上全流程办理,受理渠道更多、办理时间更短、领证更便捷、结果更明晰,让大学生“少跑腿、少证明、少排队”,为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大学毕业生只需通过“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或“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采取网上扫描上传证明材料、 窗口民警网上受理审核、邮政快递寄送“准迁证明”的方式,大学毕业生可足不出户,网上全流程办理落户手续。这是继2015年7月1日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 上线11类15项户政业务后,再次推出的“网上办”新的事项。
七类毕业生可以“网上办”
1、在汉创业、就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毕业3年内在汉创业、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3、毕业超过3年在汉创业、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4、在汉创业、就业非普通高校毕业生
5、中专(技校)毕业生
6、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
7、本市生源学生回原籍
两种方式实现“网上办”
一是使用手机“电子卡包”APP或 “支付宝”APP扫描“武汉公安云端窗口” 网站授权登录二维码后,通过网页版办理,网址(http://ydck.whga.gov.cn)
二是搜索并关注“武汉公安” 微信公众号办理
四个步骤“网上办”
①、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按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相应落户需提交材料电子档,并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凡发现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②、接收审核信息
公安机关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电子卡包”APP推送消息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③、择领取 “准迁证明”方式
网上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
(1)邮政快递寄送。公安机关按申请人提交的收件地址,以“到付”的形式寄送《准予迁移证明》或《入户通知书》;(2)现场领取。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现场领取《准予迁移证明》或《入户通知书》。
④、办理落户手续
(1)市外迁入的,凭《准予迁移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移证明》、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2)市内迁移的,持《入户通知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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